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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們必須清楚並接受一件事:除了自己之外,沒有任何人會為他們承擔後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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培養小孩良心最好的方法
天下雜誌 親子教育出版 作者:布麗吉特‧拜勒

為了讓孩子有機會發展出屬於自己的「良知」,在童年即將結束前,就應該讓他有機會根據自己的價值觀判斷,決定要服從命令,遵循一般社會規範,還是根據自己的良心行事,此時才算真正擁有獨立而不輕易任人支配的良心。

孩子要根據自己認為「對的」、「好的」標準行事,即使沒有父母在旁監督,也能根據自己的標準行事,這樣的道德意識我們稱之為「良心」。

不少人將良心想像成頭腦裡、腹中或心臟附近的器官,反正就是在有人做了不該做的事時給予指責的地方。良心像個漏斗,從上面喊話進去,下面便會有好東西出來。總之,許多父母在孩子還很小的時候,就不斷嘗試「喚起他們的良知」,例如跟他們說:「羞羞臉,不可以這樣。」「你怎麼想的?怎麼會做這種事?」

實際上,小娃兒用泥巴丟別的小孩或咬人家的時候,大都是心裡什麼也不想,這些舉動只是兒童認識環境、探索世界的正常表現,想看看做了會發生什麼事。

小孩對自己行為對錯的感覺,和對了解生活中遊戲規則的能力一樣,都是與生俱來。只是這種感覺需要經過一段漫長的學習過程,從幼兒時期直到成年,才能逐漸發展成熟。至於良心發展的好壞與成敗,多半取決於父母的教育。

良心的形成始於父母藉以控制幼兒行為的規範與價值。幼兒會將父母的規定內化(心理學上使用弗洛伊德學說的「超我」稱呼此內化後的價值規範),並視所得的賞罰行事。

嚴厲管教,只會讓孩子產生「只要不被逮到,什麼事都可以做!」的錯誤價值觀因此,父母透過施壓與強迫方式灌輸道德觀,往往會剝奪小孩發展獨立成熟良心的機會,使其難以獲得內在和諧。受過嚴厲管教的小孩往後若沒有機會經歷其他不同的成長經驗,大部分的人終其一生仍持續以兒時的嚴格標準衡量自己的言行,無法過自主的生活。有不少人就算接受道德約束,是因為害怕受罰,而不是出於責任感。也就是說「只要不被逮到,什麼事都可以做!」不但如此,無條件服從的訓練很容易使人屈服於外來權威之下,不論這些權威多麼違背人性,因為從小受這種訓練的人只學會聽話從命,不會反抗不合理。

為了使良心有獨立發展及成熟的機會,孩子必須在與父母及同儕互動的前提下,踏出嘗試的步伐,不斷汲取經驗,並從中歸納結論,才能逐漸學到,除了關心自己感興趣的事物之外,也應注意他人的權益和感受。首先會先學到「施」與「受」是雙方互動的行為,其次學到站在他人立場思考問題的能力。在與家人親友共處中,孩子會逐漸明白社會規範的意義及必要性,了解為什麼某事或某種行為是「好的」或「壞的」。進入青春期之後,更能清楚分辨事物的細微差別、更能抽象思考,也才有能力超出一般社會規範,根據自己的需要取捨「善惡」。

不過,此時其思考行事主要仍遵循幼年學到的約束與規範,為了讓孩子有機會發展出屬於自己的「良知」,在童年即將結束前,就應該讓他有機會根據自己的價值觀判斷,決定要服從命令,遵循一般社會規範,還是根據自己的良心行事,此時才算真正擁有獨立而不輕易任人支配的良心。他們必須清楚並接受一件事:除了自己之外,沒有任何人會為他們承擔後果。正因如此,良心是民主社會中的最高行為指導原則。

截至目前為止,仍然缺乏有力的資料或研究報告,足以說明孩子的道德發展,在什麼時候會發展到什麼程度。有些四歲的小孩,不需要靠懲罰威脅,就明白說謊和偷竊違反大家遵守的規矩,所以是錯誤的行為。有些孩子則要到小學之後才能將這些規矩內化。
良心不像「器官」,一開始就能完整運作
每個孩子心智發展及影響道德認知的成長環境不同,良心發展的速度也不同。父母必須知道良心不像「器官」,一開始就能完整運作,而是逐漸成熟。父母若不注意這點,很容易對子女提出達不到的要求,造成子女困惑。兩歲大的小孩再怎麼教,也不懂為什麼不可隨便拿走玩伴手上的東西;四歲大的孩子也不會明白,如果大人不另外給他東西,為什麼要把東西分給別人。父母要求太高,可能導致孩子感覺自己不夠好,總是達不到別人的期待。但小孩需要信心與自信,未來才能坦然接受自己良心的決定。
過去許多父母喜歡在睡前用檢查良心的方法灌輸「道德觀」,也就是讓孩子面對白天做的錯事,從偷吃糖果、撒謊、打破杯子、到掐鄰座的小朋友,一件都不能遺漏。那是非常令人挫敗的經驗,畢竟有誰一整天都不會犯錯呢?經過這番審問後,孩子滿懷罪惡被趕上床,還要好好反省今天做的「壞事」。

不論是充滿羞辱的儀式,還是故意造成孩子良心不安的臭罵,對他們有害無益。因為這種折磨人的反省只會讓孩子恐懼,一值停留在自己的錯誤,喪失改進的勇氣。只有當良心一方面溫和友善、消化錯誤與過失,另一方面在真正犯錯時以罪惡感或「良心譴責」發出警告,才真正有幫助。培養小孩良心最好的方法,是在孩子行為失當時,不要只斥責一句「不可以這樣」就不管,而是每次都要解釋為什麼不對,讓他們了解自己的行為給別人造成多大的負面影響,例如:「你看,因為你把她的圖畫塗得亂七八糟,現在她好傷心哦!」「你不能把滑板車放在這裡,別人可能會摔跤喲!」
責罵只是造成一時的羞恥,如果父母能誘導孩子了解「受害者」,透過同情心建立兩者的共同點,孩子便能漸漸內化人際相處的遊戲規則。這樣一來,即使父母不在身邊,孩子仍然會遵守這些規則,但前提是父母雙方的價值觀必須協調一致,給孩子明確可循的指引,而不是隨個人當下感覺決定干涉還是縱容。

透過認同與效法父母,孩子才能分辨出永遠適用、且須遵行的規則,並逐步為自己良心立下持久的基礎。父母指引與幫助子女時,切勿將自己的看法強加在子女身上。以信服為基礎,選擇是出於自由意志而非畏懼制裁,子女才不會隨波逐流。所以孩子從小需要有自由判斷的空間。引導孩子去設想其他小朋友心裡的感受,可以鼓勵他們自動自發地「守規矩」。這樣,將來讓他們懸崖勒馬說「不行」的,將不再是兒時權威的命令和控制,而是自己的意志和責任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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