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恭喜新上國小四年級梁兆亨,
作品榮獲台灣時報選用刊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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養寵物
我一直想養寵物。我和媽媽約定,如果我考試一百分的話,就讓我養寵物。
這次考卷發回的時候,我開心的跳起來,因為我真的考了一百分!所以我一回家馬上給媽媽、爸爸看考卷,然後和他們討論要養什麼寵物。
我先說要養狗,因為狗可以看家,而且我無聊的時候,牠還可以陪我玩。但是媽媽說:「狗太多毛了,怕你們會過敏。」爸爸說:「那我們來養貓,因為貓可以幫忙抓店裡的老鼠。」但是我說:「貓有的時候會亂抓人。」所以媽媽說:「不然我們養魚,因為魚不會造成過敏,也不會亂抓人。」但是我和爸爸都說:「魚缸要一直換水,很麻煩。」
討論了好久,最後我們決定要養狗,因為爸爸說:「既然是你考一百分,就聽你的吧!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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